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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我對於台灣魔術圈現在研習會風潮的感覺。老實說,研習會要開或不開那根本是大家開心,畢竟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們現在的魔術環境真的有這麼多人有資格開研習會嗎?這我是真的不知道,畢竟我現在呆在一個很荒涼的地方,狗不拉屎鳥不生蛋的。不過我對於看到最近一場研習會的宣傳,個人感到相當的不以為然!如果跟我熟的人就知道,我已經很久沒有開炮了,但這次我真的覺得頗誇張,有種病態的感覺。

        在我的認知裡面,個人研習會最主要就是教授魔術師自己構思的魔術或是個人對於魔術的見解和觀念,當然有時候會穿插著一些其他人招式,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也可以接受的,但是基本上在講授的時候,不太會教其他魔術師的程序之類的。例如,Michael Ammar的研習會中,主要就以Topit和三杯球等他個人開發之魔術為主,Rick Merrill也是以他的部分冠軍程序為主,Henry Evans雖然是個可惡的道具商,但是他的研習會都是他自己研發的道具,我想,這就是所謂某某魔術師的研習會。如果今天Ammar的研習會在教Rick Merrill的No Hand vanish,這不是很怪嗎?

        但是,我看到那個宣傳中,教學的招式不多,五根手指頭來數都嫌多,其中裡面要教學的招式中有一招,蠻明顯是Flicking Fingers的其中一位成員他的Fism ast,招式名稱是The Sympathetic Ten。當然,從文字中的敘述,我無法肯定是不是同樣的一招,但是如果從該名講師先前在某電視中表演來看,那我想大概八九不離十是那招,我更可以直接說,他的表演方式和原創者一模一樣(當然在台詞上會有差異)。可能台灣不多人知道那招是誰發明的,但是我認為這是一種良心問題,魔術良知倫理的問題。如果說那招是經過講師的改良,那也應該註明說是改良某某某的哪一招,事實上如果大家有看過國外原版帶的招式簡介,這些東西他們是很重是的。另外一點是說,現在是開收費研習會,而不是社團的幹訓或什麼的,今天既然你收錢了,但卻拿不出東西給別人,教的是別人的創作,這算什麼?為什麼劉謙在他的研習會中,教的東西和他以前在社團幹訓、黑帽交流會教的東西都不一樣?道理淺顯易懂阿!

      現在很多人滿嘴理論,每個人都似乎講的一口大道理、大理論,不是表演、演繹就是程序八拉八拉的,但真的有這麼多人有看過國外的書籍、資料?不是自己變一變就可以講一堆有的沒有的理論,魔術也是一種學術,不是玩個一兩年魔術就可以在那邊高談闊論魔術的理論是怎樣,在談之前是要做功課的。開研習會更不是蒐集一些其他魔術師的招式然後就教了,這樣子真的令人感覺很差。我很希望這一切是我自己的誤解,如果不是誤解,那真的蠻令人痛心的,除了教授者本身魔術倫理上的缺陷外,主辦單位是否也應該負到監督的責任?而不是任其發生呢?

      我想The Sympathetic Ten似乎是研習會的招牌招式,以自己的名義開研習會但是教授的是別人的Fism Act,是想說沒有人知道這招是誰發明的嗎?The book不一定只有一個人有,不是嗎?在魔術現在夯起來的同時,大家是不是遺忘了一些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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